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大麻屋識別沒標準 買家自擔風險

[世界日報 Sep. 28, 2012] 


 


在大溫地區,這樣的情況不時發生:剛剛搬進新屋的居民還沒來得及慶賀喬遷,就有鄰居來告知該屋此前為大麻屋。對於新屋買家尤其是那些首購族或退休族而言,這無疑是令人震驚又難以接受。


 


在本周三卑詩城鎮聯盟(UBCM)「大麻屋對買家及租客帶來的風險」論壇上,這樣的故事被一再講述,卑省地產協會的紐菲德(Kelvin Neufeld)表示:「這絕對是令人恐懼的事。」


 


根據最新統計,卑省共有1萬3500處大麻屋,平均每137棟中就有一棟。但直到現在,卑省對認定大麻屋或查獲後的大麻屋,是否已矯正為高安全標準的住宅,仍無一套既定標準。因此,當許多買家或租客歡喜地打開新居房門打算在此安居時,並不知情他們的新家之前是大麻屋,直到被鄰居告知。


 


紐菲德和其他地產團體數年來都在試圖使現有大麻屋識別,及矯正體系標準化,並取得了相關進展,但有關立法過程卻相當緩慢。


 


素里市消防服務策略分析師克萊爾(Joe Clare)表示,住在一棟之前種過大麻的房屋里至少有三方面的危險:一是電線路、地基和屋頂等結構上的損害;二是細菌及殘留毒素所帶來的環境及健康方面的威脅;三是無可保險性。他還指出,從2005年到現在,大麻屋的規模幾乎翻倍,使情況惡化。同時,由於大麻屋的矯正無統一標準,不能保證對未來屋主不構成安全、健康及財務風險。


 


紐菲德希望省府能支持B147解決方案,為這些矯正後的大麻屋貼上「曾不恰當使用建築」(inappropriately used buildings)的標籤,並使矯正過程標準化,以確保這些物業在房屋市場上,不存在健康或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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