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 星期二

新移民房貸 銀行設上限


新移民房貸 銀行設上限


[世界日報 Jan. 20, 2013]


加拿大主要銀行進一步緊縮對新移民的房屋貸款。繼去年將「新移民」的定義從抵埠5年減至3年後,最近又對貸款額度設定10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的上限,超出部分不放貸或是將成數減半,並要求更多還款能力證明。有意購買高價房地產的新移民,最好自備更多款項,以免申貸遭拒。


 


加拿大五大銀行為拓展放款業務,過去對移民申請房貸的審核相當對鬆,抵埠不足5年,即使無固定收入,只要拿得出35%自備款,均可以「新移民」名義獲得貸款。但去年初,各大銀行將「新移民」的認定規限到抵埠3年以內,並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財力證明,許多收入不高的新移民,只能求助非銀行貸款公司,當然要支付更高利息。 在聯邦財政部持續對加國房市過熱,家庭債務惡化示警,並推出多項緊縮信用條件措施後,加國五大銀


 


行最近再度緊縮對新移民的貸款條件,對貸款金額設定上限,儘管房價65%的額度不變,但不得超過上限,否則就拒絕受理或將超過的金額成數減半。


 


貸款經紀人黃瑞宜表示,各銀行所設定的上限不同,多數介於100萬元到150萬元間,只有一家是200萬元。她說雖然有些豪宅的買家是以現金交易,但在溫市房價高漲情況下,還是有不少新移民須向銀行貸款。


 


按此規定,受到影響的就是購入屋價超過150萬元、而又需要申請貸款的新移民,以一棟200萬元成交的房子為例,過去自備款只要70萬元,銀行可貸130 萬元,但現在可能只能貸到100萬元。


 


另一位貸款經紀人林明利指出,有些銀行的做法是將超過上限部分的貸款成數減半,例如原本要貸150萬元,但超出的50萬元折半,只給25萬元,等於申請人所需的自備款增加。此外銀行也會審查更多申請人的收入及還款能力證明。


 


他們提醒有意貸款買屋的新移民,如果成交金額較高,最好事先備妥更多自備款,以免遭銀行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