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是人生中的大事, 跨海到加拿大買房, 更是要小心謹慎. 在加拿大買賣房屋, 和台灣有很多的不同, 到底有什麼不同呢? 我就分別把買和賣的程序稍微分開說明一下!
買屋
在溫哥華, 一般房屋買賣都會委託當地有執照的地產經紀人. 而買賣雙方的經紀人的仲介費皆由賣方支付, 買方並不需付擔.
委託一位可靠的經紀人, 可保障買方的權益, 而經紀人居間協調與溝通, 可做為買方與賣方中間的緩和橋樑. 而且買方經紀人會為買主爭取最大的權益, 並提供相關資訊, 避免買到產權不清或是有問題的房子. 另外買方的訂金會被存在買方經紀人的公司裡的信託帳戶裡, 在交屋以前, 賣方是碰不到這筆訂金的.
這裡的房子在賣的時候屋主不一定已經搬走了, 所以有時房屋成交到交屋為止約三個月之久, 所以在買屋時要倒推何時要開始買.
買方要負擔的費用除了
1. 房屋成交價, 新屋要加GST 5%
2. 驗屋費
3. Transfer Tax(房價的前20萬是1%, 剩下的是2%),
4. 過戶登記費
5. 律師費
6. 貸款處理費, 估價費(appraisal)...
7. 房屋保險費
8. 房屋稅按比例與賣方分擔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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