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8日 星期五

買屋注意事項


買賣房屋是人生中的大事, 跨海到加拿大買房, 更是要小心謹慎.  在加拿大買賣房屋, 和台灣有很多的不同, 到底有什麼不同呢? 我就分別把買和賣的程序稍微分開說明一下!



買屋



在溫哥華, 一般房屋買賣都會委託當地有執照的地產經紀人.  而買賣雙方的經紀人的仲介費皆由賣方支付, 買方並不需付擔.


委託一位可靠的經紀人, 可保障買方的權益, 而經紀人居間協調與溝通, 可做為買方與賣方中間的緩和橋樑.  而且買方經紀人會為買主爭取最大的權益, 並提供相關資訊, 避免買到產權不清或是有問題的房子.   另外買方的訂金會被存在買方經紀人的公司裡的信託帳戶裡, 在交屋以前, 賣方是碰不到這筆訂金的.


這裡的房子在賣的時候屋主不一定已經搬走了, 所以有時房屋成交到交屋為止約三個月之久, 所以在買屋時要倒推何時要開始買. 



買方要負擔的費用除了


1. 房屋成交價, 新屋要加GST 5% 


2. 驗屋費


3. Transfer Tax(房價的前20萬是1%, 剩下的是2%),


4. 過戶登記費


5. 律師費


6. 貸款處理費, 估價費(appraisal)...


7. 房屋保險費


8. 房屋稅按比例與賣方分擔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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