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HST房地產過渡準則Q&A


由於BC省在2011年投票決定把實施才ㄧ年的HST改回GST, 正式生效日期是在2013年的4月1日, 所以2012年就有許多想買屋的朋友暫停觀望, 看政府對於這過渡時期有什麼政策, 就在前幾天過渡政策出爐, 此政策是從2012/3/31以後開始, 根據政府的規定,   大致分成三種狀況:


 


一、2012年3月31日前購買新屋


        仍沿用舊法, 也就是依現行規定, 總價在$525,000以下者, 可獲5%退稅, 高於$525,000的就需繳12%的HST,  無論是新屋或預售屋都是。另外, 渡假屋不得享受退稅的優惠。


 


二、2012年4月1日後購買新屋,且在2013年3月31日前交屋


       總價850,000元以下者,可獲5%退稅,最高退稅金額$42,500元。價位高於85萬元者,須繳12%HST。大溫及維多利亞市以外的第二棟新休閒及度假屋亦可申請退稅。


 


三、2012年4月1日後購買新屋,且在2013年4月1日或之後交屋


       無論總價多少,僅繳納屬於聯邦部分的5%GST及2%「過渡省稅」(Transitional provincial tax)。


 


四、2013年4月1日起HST撤銷,購買新屋的稅款是多少?


       無論總價多少,僅課5%的GST


 


五、對建商而言,過渡準則有何優惠?


       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止,建商可繼續申報「進項退稅」(input tax credits)。2013年4月1日HST撤銷後,開發商將獲得臨時性的「房屋過渡退稅」(housing transition rebates),用以抵減建材內的PST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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